開發區、商務區、各鎮(街道)經發局統計科(處),局各科室:
現將《2023年錫山區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計劃》《2023年錫山區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錫山區統計局
2023年9月15日
2023年錫山區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計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江蘇省統計檢查制度》《江蘇省統計局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辦法(試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意見的通知》的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執法檢查內容
(一)是否存在數據失實、權利干預、數據尋租、對統計造假失職失察等情況;
(二)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計規則、政令情況;
(三)建立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和問責制情況;
(四)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職權情況;
(五)統計調查對象遵守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調查制度情況;
(六)統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執法檢查方式和地區
(一)根據“雙隨機”抽取結果,2023年統計執法檢查板塊為:東北塘。
(二)聯合執法檢查: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
三、執法檢查時間和安排
執法檢查時間從3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統計執法檢查,每次不少于25家,實現統計執法檢查常態化,持續提升統計執法檢查剛性。
四、執法檢查步驟
(一)區局按照《無錫市統計局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制度》《無錫市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規范》,抽取“雙隨機”檢查板塊和企業。
(二)區局在檢查前抽取執法檢查人員組成統計執法檢查組。
(三)按照《無錫市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規范》和省統計局對統計執法檢查裁量基準的相關要求開展檢查。
(四)撰寫檢查報告。
(五)根據檢查情況依法依規做出相應處理。
五、執法檢查分工
(一)區局辦公室(統計法規科):負責對全區統計執法工作進行部署、協調、指導和監督。擬定全區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計劃,組織區局的綜合執法檢查和聯網直報企業執法檢查;負責對統計違法行為和案件的查處以及信用信息的記錄和公布。
(二)區局各專業科室:協助辦公室(統計法規科)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執法檢查。
(三)各板塊統計機構:指導企業做好檢查前各項準備,包括普法宣傳和資料收集。
六、執法檢查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板塊、各職能科室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年度統計執法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加大宣傳,加強培訓,確保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二)規范執法流程。進一步提高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的規范性,嚴格依法依規開展統計執法“雙隨機”檢查,在檢查前通過“江蘇省統計依法行政管理系統”抽取統計調查對象并存檔,檢查結果在檢查后及時錄入。
(三)嚴格遵守紀律。嚴格遵守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紀律,服從安排、嚴謹細致、保守秘密。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自律,杜絕任何違紀違法行為發生。
2023年錫山區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計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和黨的二十大關于“依法統計依法治統”重大部署,按照《江蘇省統計質量管理體系》和省、市統計局關于開展各專業統計數據質量核查調研的通知,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為著力點,結合我區統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通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和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督指導,實現對統計數據質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督,形成統計數據質量管控閉環。重點針對統計數據異常企業,綜合運用告知、自查、核查、回訪、約談等方式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不斷夯實統計數據基礎,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進一步改善統計工作環境。
二、職責分工
(一)區局各專業科室:負責實施聯網直報企業的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將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反饋區局辦公室(統計法規科)。完成年度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總結,配合各板塊的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
(二)區局辦公室:負責擬定年度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計劃,組織協調區局各專業科室實施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對全區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考核和總結。針對統計數據質量核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開展執法檢查,對存在統計違法行為的,堅決予以嚴肅查處。
(三)開發區、商務區、各鎮(街道)經發局統計科(處):負責擬定本轄區年度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本轄區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對本轄區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考核,總結上報本轄區年度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情況。
三、工作安排
由區局各專業科室抽取相關板塊、企業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核查,重點針對存在提供不真實或不完整統計資料、不配合統計執法檢查和遲報、瞞報、漏報統計數據等情況的企業,注重與市局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的統籌銜接,明確任務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各專業核查企業數量原則上不少于10家。
四、時間安排
區局各專業科室在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
五、工作方法
核查工作分級組織實施,采取各板塊自查和重點核查兩種工作方法。
各板塊自查:各板塊統計機構按相關要求自主開展,自查工作可與數據審核和驗收工作同步進行。
重點核查:區局各專業科室組織力量,抽取有關板塊、企業,開展現場數據質量核查,具體安排由區局各專業科室擬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要切實加強各級領導,確保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各板塊統計機構、區局各科室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情況由區局辦公室(統計法規科)負責指導、檢查和考核。
(二)提高實效。各板塊統計機構、區局各科室要充分認識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常態化的重要意義,切實履行數據質量責任制,健全分級負責體系。要加大對每家企業、每個問題核查的力度和深度,真正做到“沉下身去、細起心來”,對照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工作計劃的要求,避免“走馬燈”式、“蜻蜓點水”式核查,不回避問題,同時舉一反三,結合數據查詢、匯總評估等工作提高核查實效。
(三)嚴格紀律。各板塊統計機構、區局各科室在開展實地核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有關工作紀律。嚴格按照統計數據質量核查的程序和事先擬定的方案開展工作,核查工作所涉企業數據均屬于工作秘密,嚴禁向企業以外其他單位提供,核查工作全過程注意資料安全管理。杜絕不作為、亂作為、濫作為現象,展現統計隊伍的良好形象。